用于将客户的收款与客户的发票对冲。
单据审核时,会刷新相应销售收款单的发票对冲金额,同时增加订单发票的已收款金额。当订单发票的收款金额与应收金额相同时,认为发票已经收款完成。当客户订单已经完全开具发票,且相关的所有发票都收款完成时,认为该订单也收款完成。单据反审核时,相关的销售收款单的发票对冲金额及订单发票的已收款金额会相应扣除。
新增时,录入客户代码,带出客户名称及当前货币。
点击“收款单”明细,再点击“导入明细”按钮,可导入相关客户已经审核的还有待冲销金额的销售收款单,可以有多条明细,可更改本次对冲金额。必须注意的是,这里拿来对冲的金额是指收款单中“实收金额”与“损失金额”之和。
点击“发票”明细,再点击“导入明细”按钮,可导入相关客户已经审核但还未收款完成的订单发票。(注:这里的收款单及订单发票的货币都必须与表头客户的货币一致才可导入)
导入发票明细后,本次对冲金额默认为待收金额,可以根据收款金额大小进行更改,以便与收款单明细中的本次对冲金额的总和一致。
保存时,会自动统计发票的总的对冲金额并显示在表头的“对冲金额”栏,如果这个金额与收款单明细的总金额不同,你必须更改收款单的本次对冲金额或发票的对冲金额,两者务必一致,不然不可提交和审核。